为提升新聘研究室(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组组长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12月11日,生物所结合科研领域违反廉洁自律典型案例剖析学习,召开新聘研究室(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组组长集体廉政谈话会。会议由纪委书记吴波主持,副所长戴好富、胡伟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生物所纪委高度重视廉政建设,研究室(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组组长是生物所科技创新中坚力量,要加强整理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要求,树牢廉洁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碰法律红线、不越道德底线。在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过程中,要强化科研经费执行、物资采购、委托业务、科研副产品等方面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确保科研活动高效安全。要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发扬科学民主,注重个人发展与团队目标协调一致,增强凝聚力,最大程度发挥团队成员积极性,多出好成果,回报单位、回馈社会。
此次集体廉政谈话,强化了新聘研究室(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组组长廉洁自律意识,扎牢廉洁自律篱笆,为更好开展研究室(中心)、研究组工作,服务生物所改革创新发展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新聘研究室(中心)主任、副主任、研究组组长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共25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