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从2016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将集中支持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在这一政策的背后有哪些农业商机?作为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又会获得哪些利好?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发展较分散,导致经营效率低、抗风险能力差、利润不高,发展相对落后。因此,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业开始全面改革,明确提出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至2015年颁布的诸多政策都以此为核心,推进农业快速转型。而此项政策也非常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至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也就是说,未来区域性产业化、规模化的特色农业仍将是主体发展方向。
为啥出台这个政策?未来农业将如何发展?
扶持内容都有啥?重点是啥?
该项政策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包括:种植业涉及的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基地、农产品储藏保鲜、废弃物加工利用等;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业涉及的加工基地、原料仓储、成品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扶持重点:
1.标准化种植(养殖):发挥市场杠杆作用。
2.生态项目:在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下,资源环境承载力紧绷,土地资源质量下降,导致农业效益降低。因此,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要由过去的资源浪费型向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因此,绿色环保的生态农业迎来重大机遇。
如何扶持?扶持谁?
扶持方式1:贷款贴息。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扶持方式2:财政补助。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扶持方式3:财政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