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问题是每年代表委员重点关注的话题之一,但今年普遍角度有所不同,在“十三五”期间,如何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成为焦点。这其中,如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更是粮食产能问题的核心要义。朱保成委员联合牛盾、刘身利、刘平均等委员共同提出“实施健康土壤战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也是质量上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改造盐碱地,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朱保成说,在所有生态或环境体系中,土壤是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最基础、最根本的因素。只有健康土壤才能产出健康的农产品。健康土壤事关粮食等农产品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也事关生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培育健康的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生物活性,不但具有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增强保水保肥能力、提升固碳减排能力的生态涵养价值和生态服务价值。然而,人多地少的国情使我国农业生产一直延循高投入、高产出模式,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化肥农药过量使用,有机质含量偏低,造成土壤生态系统退化、基础地力下降,长期处于数量短缺和质量不高的“亚健康”状态。
近年来,我国相继实施了“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测土配方施肥”“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全国土壤污染调查”等重大工程及项目,在土壤分类、地力提升、肥料研制、土壤修复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但是,这些专项的、局部的、单一的措施相对零散,形不成整体的架构,在保证和提高土地质量上难以形成合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较大差距。委员们普遍认为,解决土壤健康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应该将其纳入国家战略层面统筹应对,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现有耕地以提升质量为主,实施绿色发展,藏粮于地。由于土壤改良与质量提升的特殊性,广大农民很难独自完成,政府引导必不可少。实践表明,一方面土壤改良提升的投入方式和专业化服务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建立土壤质量保护标准体系迫在眉睫。目前,土壤质量标准发展速度及标准化体系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加强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以及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的前期研究,建立土壤质量保护标准体系,可以系统、科学地推动土壤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是在现有耕地之外,通过科技创新,合理化利用后备耕地资源,形成数量补给梯队。国家提出“科学合理开发宜耕后备土地”,以“补充耕地面积,加强质量建设,促进形成国家粮食战略后备产区。”我国盐碱地总面积十分可观,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对盐碱地的开发,生物改良措施是新途径,目前,国内已有利用生物科技技术进行土壤修复和盐碱地治理的示范经验,但引导鼓励企业改良盐碱地的优惠政策尚不健全,亟须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尤其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
为此,朱保成、牛盾、刘身利、刘平均等委员联合建议:
一是把培育健康土壤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强化依法保护耕地质量的工作力度。建议借鉴联合国大会“国际土壤年”的做法,设立“国家健康土壤日”;尽快完成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立法工作,抓紧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和《肥料管理条例》,制定完善国家耕地质量等级标准,建立土壤质量保护标准体系;完善现有耕地及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估评价体系,将本辖区耕地质量年度评价状况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评,建立与耕地质量挂钩的责任考核制度。
二是大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农业发展。土壤是陆地最大的碳库,50%的陆地碳存在于地表30厘米耕层,农田土壤固碳可以抵消13%以上温室气体,碳汇效应明显。畜禽粪便和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高效还田利用,既能减少面源污染,又能提升土壤有机质,增加土壤固碳能力,实现减源增汇。我国现有38亿吨畜禽粪便和近8亿吨农作物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隐患,同时我国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固碳潜力较大,发展绿色循环低碳农业是我国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因此,建议大力推广低碳农业技术,编制鼓励发展的低碳农业技术目录及认证认可标准,探索低碳农产品碳减排、土壤碳汇市场交易机制,创新农业减排固碳的政策补偿机制,使农民在培育健康土壤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环境红利。
三是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力度。近些年耕地质量科学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影响和制约着耕地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对盐碱地治理和开发利用前景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和统一的规划。因此,建议国家加大耕地质量科研支持力度,开展不同区域耕地地力培肥、退化与污染耕地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同时,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机构,制定实施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构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为推进耕地质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财政补贴制度。健康土壤改良提升尤其是盐渍化土地改造,需投入较多的技术、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次性投资较大。建议按照“取之于土、 用之于土”的原则,从土地出让金中列出5%,集中于中央财政,专项用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重点支持耕地质量技术和集中创新,支持盐碱地改造、退化和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创新财政补贴制度,让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农业公共产品和服务,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
五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土壤治理。建议政府发起成立健康土壤基金,鼓励社会组织牵头,通过集成创新,以市场化、企业化的服务带动一家一户的健康土壤培育。同时,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企业或个人资本进入,引导社会资本运作,坚持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结合,走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道路,采取多种治理开发模式,加快土壤提升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