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三年来,中国与沿线国家在双、多边合作机制下积极开展农业领域产业对接,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为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的顶层设计,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共同制定《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
1、合作重点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合作潜力和空间巨大,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展需求和优势,着重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构建农业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政策沟通,完善沿线国家间多层次农业政策对话机制,探索建立沿线国家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三位一体”的政策对话平台,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强化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结合各国需求并综合考虑国际农业科技合作总体布局,在“一带一路”沿线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区,开展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种质资源交换、共同研发和成果示范,促进品种、技术和产品合作交流。共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体系、高端智库和培训基地,推动区域农业物联网技术发展。
优化农产品贸易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通道,合作开展运输、仓储等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扩大贸易规模,拓展贸易范围。鼓励建设多元稳定的“一带一路”农产品贸易渠道,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交流。
拓展农业投资合作。推动沿线国家之间开展农业双向投资,中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开展农业领域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农业发展进程,帮助所在国发展农业、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能力建设与民间交流。加强以农民为主体的能力建设和民间交流,共同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以及农民组织化水平,增进沿线国家间交流互信。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之间交流合作。
2、合作机制
为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顺利实施,沿线国家应携起手来,以现有合作机制为基础,不断完善和创新方式,促进“一带一路”农业合作蓬勃发展。
加强政府间双边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政府间谅解备忘录下推动签署农业合作备忘录或编制农业合作规划。强化政府间条法磋商,加快商签“一带一路”沿线双边投资贸易协定,加强政府间交流协调,加强投资保护、金融、税收、通关、检验检疫、人员往来等方面合作。
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深化与国际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亚洲合作对话、阿拉伯国家联盟、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现有涉农多边机制,深化与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植物保护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等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合作。
发挥重大会议论坛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中非合作论坛、博鳌亚洲论坛、“10+3”粮食安全圆桌会议、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中东欧经贸论坛、中国—中东欧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论坛、中国—阿拉伯博览会等重大会议论坛平台,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交流。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框架下,逐步建立“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对话机制、农业规划研究交流平台,依托“一带一路”网站建立农业资源、产业、技术、政策等信息共享平台。
3、行动与未来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优化政策体系,主动融入农业全球化发展进程。“一带一路”沿线一直是中国开展农业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许多省区利用山水相连、文化相通等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互利合作。
中国西部省区立足旱作农业与中亚国家开展粮食、畜牧、棉花等领域合作,北部省区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粮食、蔬菜等种植合作,中国南部省区立足热带农业,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开展粮食、热带经济作物等种植合作,发展态势良好,势头强劲,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中国通过援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派遣农业技术专家、培训农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等方式,积极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提高农业生产和安全卫生保障能力,为保障世界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向未来,中国将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农业合作,积极参与区域性农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支持多双边涉农国际贸易投资协定谈判,共同编制双边农业投资合作规划,增强对最不发达国家农业投资,推进实施“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积极利用“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开展农业领域南南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与发达国家农业合作方式,全面构建新型农业国际合作关系,推动全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中国将积极推动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境内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内外统筹,与沿线国家在金融、税收、保险、动植物检验检疫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加强人才交流和信息互通,分享农业技术、经验和农业发展模式,共同规划实施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科技合作与示范、动植物疫病疫情联合防控、农产品产业一体化建设、贸易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研发促进培训综合平台、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等七大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