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农科院立足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两大职能,积极贯彻落实省科技“40条”,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资源组织方式创新、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成果快速转移转化和创新活力激发释放等方面制定系列政策、采取配套措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努力释放人才潜力,大力提升农业科技供给水平。
1.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布局创新力量
一是瞄准休闲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技术需求,新建休闲农业研究所,筹建农业信息研究所,扩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设施装备研究领域科技力量,重点加强休闲农业、食品营养等新兴交叉学科培育,努力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引领。二是瞄准特色农产品产业和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重组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研究所,筹建动物免疫工程研究所,加大特粮特经作物种质资源创新和品种选育科技力量配置,努力为绿色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三是瞄准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技术需求,针对我省种养结合农业特点和滩涂后备资源农业开发利用需要,组建循环农业、盐土农业两个研究中心,强化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养殖业粪便、污水肥料化利用,盐碱地改良等领域力量设置,努力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2.围绕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创设探索性颠覆性项目
为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鼓励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科研方向、组建团队,开展原创性基础研究和面向需求的应用研发。利用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金,设立探索性颠覆性创新计划,强化对非共识、变革性、颠覆性研究扶持,鼓励科技人员围绕产业需求、行业前沿和个人兴趣自主选题、大胆探索。今年,我院在生物育种、健康养殖、绿色防控等领域共设立17个颠覆性项目,共计资助600万元,力求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
3.围绕科技创新效能提升,探索新型创新组织模式
将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赋予科技人员,引导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围绕重大科技问题自主开展研究。一是打造“团队创新特区”。遴选3-5个重大产出目标明确、学科建设目标清晰的创新团队,统筹项目、经费、平台等资源,给予全方位政策倾斜和个性化定制配套措施,让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二是打造“人才发展特区”。建立以人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方式,给冲劲足、基础好、目标明的年轻人发展机会,让他们跳出论资排辈的束缚,由院为其配置资源,助其脱颖而出。三是打造种业研究平台。联合省种业基金共同打造产研紧密结合型种业研究院,构建种质资源评价创新、育种材料创制、品种选育与示范推广一体化平台,促进我院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加速提升我省种业商业化育种水平。
4.围绕科技创新活力激发,提高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比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关规定和省科技“40条”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要求,我院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行办法》,将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团队人员的比例由过去的30%提高到500万元以上50%,50-500万元60%,50万元以下70%。在新政激励下,我院成果转让收益大幅提高,2016年达到8182万元,实际奖励科技人员4700万元,科技人员人均绩效收入较上年增长5万元,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得到空前激发。
5.围绕成果快速转移应用,创建成果示范转化平台
一是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化转化。搭建公开推介平台,大力推介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促进成果在企业平台快速转化,加快科技新产品产业化进程。二是加强公益性技术集成化示范。在全省主要农业区域及特色农业产区建设10个综合示范基地和特色示范基地,将“实验室”搬到田间地头,开展技术组装配套与集成示范,推动公益性技术大面积示范应用。三是着力打造科企创新共同体。针对一二三产融合和光伏农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与国内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尚田六次产业研究院”、“中利光伏农业研究院”和“蜻蜓植保农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发挥科企合力创新优势,探索“即创即用、边创边用”的科技服务产业新型模式。
6.围绕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
为将我院打造为区域科技人才重地和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先后出台了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瞄准“高精尖缺”人才需求,抓住高层次人才回流机遇,采取高薪引人、平台引人、“一人一策”等方式,吸引“国家****”、“长江学者”等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院工作。二是启动双向博士后培养计划。一方面,吸引优秀博士到院内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另一方面,推荐有潜力的青年博士到高校、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做博士后,为青年人才压担子、提待遇。三是打造三级重点人才体系。构建“领军人才、中青年学术骨干、青年拔尖人才”递进培养结构,促进青年科技人员成长成才。
7.围绕人才分类评价完善,探索人才评价科学标准
分类评价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才之长的重要保障。针对农业科技特点和角色分工,我院将现有岗位按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科技支撑进行分类设置,并在原有职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以“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制定新的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增加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指标权重,推进不同岗位科技人员评价科学化、标准化,引导不同岗位科技人员立足岗位做贡献,为各类人才的发展打通上升通道和途径。
8.围绕人才创新活力释放,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一方面,我院出台办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规定兼职或离岗创新创业类型、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关待遇等内容。办法实施以来,我院已有处级中层干部和科技人员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创建生态农场,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到企业任职。另一方面,我院与省科技厅、玄武区政府加强沟通与合作,启动院农业双创基地建设,发挥科技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科研单位的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打造新型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为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新平台。
9.围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探索建立财务助理制度
一是优化科研经费预算和调剂管理。由科技人员自行决定预算执行或调剂,根据金额报院相应部门备案或审批,并取消劳务费比例、简化仪器采购程序、统一横向经费管理。二是规范科研绩效管理。制定《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间接费用核定比例调整为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三是实行财务助理制度。为研究所配置专职财务人员,专门从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工作,把科技人员从财务报销等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
10.围绕专业社会组织培育,搭建科技创新社会化评价平台
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将挂靠我院的江苏省农学会打造为提供农业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专业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其人才评价、科技评价、研究咨询、科学普及等能力。目前,省农学会通过健全学会新型智库,开展了第三方成果评价、启动了首届江苏农业科技奖评审等工作,依托高层次专家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正在为全省农业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