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均耕地资源有限、区域性自然灌溉及光照不足突出、农业劳动力趋于老龄化等不利影响,荷兰、日本和以色列通过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产业配套、利益连接等举措,加快发展以玻璃温室、植物工厂、微滴灌等设施园艺技术为重点方向的现代设施农业,为本国农业生产摆脱不利的生产条件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了新出路,也为本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实现集约高效发展增添了新动力,成功走出了一条资源禀赋不占优势地区发展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的现实路径。从荷兰、日本和以色列设施农业发展经验来看,促进我国设施农业提质增效,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着力完善并提升金融等配套服务。
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公顷,人均淡水资源约2200立方米,分别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和1/4。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淡水资源不足且地区分布不均的国家而言,如何集约高效用好现有农业资源,提升农业产出效率和效益,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挑战。这方面,设施农业强国荷兰、日本和以色列的经验值得重视。
荷兰、日本、以色列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仅为0.06、0.03、0.04公顷。20世纪60年代以来,通过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产业配套,荷兰、日本和以色列分别大力发展以玻璃温室、植物工厂、微滴灌等为技术特色的设施农业,较好地缓解了自然资源条件对农业生产的不利约束,有效提升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竞争力。荷兰、日本和以色列的经验提示我们,当前要加大科技支撑和金融创新服务支持,加快推进我国设施农业的提质增效。
荷兰、日本和以色列是现今世界设施农业发展最领先的三个国家。荷兰的玻璃温室是世界设施农业技术体系最重要的分支之一。日本在小型温室机械、植物工厂精密控制等方面的技术令世人称道。地处沙漠地带的以色列则以高效灌溉的微滴灌技术享誉全球。
地处北欧的荷兰,国土面积仅为415万公顷,耕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9.8%,是典型的资源不占优势的“小国”,农业生产拓展空间有限。除了用地制约,荷兰农业生产还面临两大不利因素:一是所处纬度较高、光照不足,年平均光照仅1500小时左右,全年平均气温在8.5—10.9摄氏度之间,不利于露天大田作物生长;二是荷兰全境为低地,25%的国土面积低于海平面,容易受海水倒灌等自然灾害冲击。20世纪60年代以来,通过实施资金换空间等举措,荷兰大力发展以玻璃温室为特色的设施农业,极大地缓解了资源环境对农业生产的不利约束。2014年,荷兰农产品出口807亿欧元,占全国总出口额的15.8%;其中,设施园艺占农业总产值的39%,占世界园艺产品贸易总额的24%。花卉和球茎在该品类世界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分别高达50%和80%。从2013年开始,荷兰农产品出口额已超过法国,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大国,并且在温室设施、洋葱、鲜蔬出口、种子供应、花卉盆栽等多个领域名列世界第一。
2014年,荷兰玻璃温室总面积为9488公顷,约占世界玻璃温室总面积的20%。荷兰玻璃温室43.6%的面积种植花卉,蔬菜种植面积占到50.9%,苗圃和盆栽面积占4.95%。荷兰单个玻璃温室面积一般在1万平方米以上,高度在5.5米到6米之间。园艺农场平均经营玻璃温室2.15公顷,其中花卉农场平均经营面积为1.75公顷,蔬菜农场平均经营面积为3.35公顷。温室植物生长的温度、湿度、光照、肥料等环境因子控制高度智能化。2014年荷兰温室每平方米产出高达66.3欧元,其中蔬菜温室每平米产出54.6欧元,花卉温室产出70.8欧元。单产方面,荷兰无土栽培番茄年产量达80kg/m2,黄瓜产量达100kg/m2,约为我国的6—8倍。
荷兰设施农业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初到1950年,主要应用矮墙单坡面、双坡面和简单木架支撑的玻璃温室技术,基本没有室内环控措施,仅仅满足了植物越冬需求。第二阶段为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末,受惠于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荷兰设施园艺蓬勃发展,设施园艺覆盖及结构材料、育苗育种、环境控制及市场配套体系快速发展。二氧化碳辅助施肥、无土栽培、移动保温幕、温室模拟气候系统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轻便钢架支撑透光率好的新型芬洛温室中,设施园艺产量和品质显著提高。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与早期快速扩张不同,这个阶段荷兰设施园艺总面积稳定在1万公顷左右,主要关注设施园艺的可持续发展,开始追求温室的绿色、低能耗和多功能。通过应用太阳能发电等技术,玻璃温室提供了约10%的荷兰电力供应。设施园艺成为一个集农业生产、能量供应、科普教育和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
与荷兰、以色列发展设施农业主要是为了应对不利的自然条件不同,日本发展设施农业更多是为了缓解农业劳动人口数量减少及日趋老龄化的冲击,与此同时开发出与大都市空间相适应的新鲜农产品供应体系。以上两个方面决定了日本设施农业总体量不大但特色鲜明:一是更注重开发节省人力的小型温室机械,发展立体化种植等技术;二是更重视运用高附加值、紧凑型、全程精细控制的植物工厂技术。
日本设施园艺总面积为4.9万公顷,占主导的塑料温室占到温室总面积的95.3%,玻璃温室仅2200公顷。日本温室种植面积中蔬菜、花卉和果树分别占到69.1%、15.7%、15.2%。2013年初的数据显示,日本共有211家植物工厂。这些植物工厂建立了一个农作物周年连续生产系统,利用计算机对植物生长发育的温度、湿度、光照、二氧化碳浓度及营养液等环境条件进行自动控制,使植物生长不受或很少受自然条件制约。日本植物工厂单位面积产量高达露天生产的90倍;由于蔬菜外观更齐整、营养元素更均衡,植物工厂单位面积销售价值可达露天种植的117倍。除了高产高效、节水节肥,植物工厂另一个突出优点是生产不依赖外界环境和土壤肥力,因而可便利地放置在绝大多数建筑中,在大都市健康安全叶菜地产地销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20世纪60年代之前,日本的设施农业主要应用简易拱棚做育种育苗,设施大体只有遮风挡雨功能。从1960年到1980年,日本设施农业迅速发展,温室大棚面积从1707公顷,增加到3.17万公顷。玻璃温室从296公顷增加到1501公顷,塑料大棚从1411公顷增加到3.02万公顷。这个阶段推动日本设施农业区域扩展的有利因素包括:物流改善、新型覆盖材料、加热燃油、温室耕种技术进步以及对过季产品的需求增长。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型温室、连栋大棚、植物工厂等新一代设施农业技术,在日本得到更多重视和推广。这个阶段日本设施农业发展更注重建设环境综合调控系统,实现管理自动化和智能化,应用包括无土栽培、水耕、深液流水耕等技术,利用全新调控系统对植物生长的水、肥、光、热、气等进行全面控制,最大限度挖掘生产精细控制的比较优势。
以色列不仅耕地面积极为有限,降雨量也极其匮乏。北部地区年均降雨量为800毫米,南部沙漠地带年降雨只有25毫米,年蒸发量却分别高达1400毫米和2800毫米。从1948年建国到2010年,通过大力发展高效、集约的现代设施园艺,以色列农业产出增长了12倍,农业用水只增加了3倍,单位面积土地生产价值按不变价翻了3倍,单位水资源产值增长了5倍,一个全职农业工人供养人数从17人上升到113人,创造了沙漠农业奇迹。
2013年,以色列农业部门创造了300亿谢克尔的农业产值,占到本国GDP的2.5%,雇用了2%的总劳动力。2010年,以色列设施园艺面积达2.6万公顷。其中,温室面积约1.1万公顷,主要用于生产鲜切花;大棚面积1.5万公顷,用于种植番茄、黄瓜和甜椒等蔬菜作物。蔬菜农场规模约4—6公顷,花卉农场规模在8公顷左右。农产品出口值达21.3亿美元,六成以上是设施农业提供的新鲜产品。
高效的灌溉体系是以色列设施园艺最显著的特征,微滴灌管道系统遍布全国主要农业生产地区,60%以上的农田、100%的果园、绿化区和蔬菜种植均应用了滴灌技术,灌溉用水利用率高达95%。大约有25%的以色列温室使用无土栽培;通过运用水肥一体化、循环用水等设施园艺技术措施,以色列设施农业不仅比普通设施种植平均可以节省30%—40%的水和化肥,同时微滴灌精准施肥也让农产品单产显著提升。以色列设施园艺棉花、柑桔、西红柿、甜椒、黄瓜、茄子等的单产都高居世界榜首,西红柿、甜椒每季度每公顷产量高达85—100吨,西红柿单产是我国设施种植单产的近10倍。
荷兰、日本和以色列的设施农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效益的技术密集型农业。在三国设施农业发展历程中,政府政策、科技发展、产业配套、农户合作,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主要通过改变投入要素相对价格和提供行业公共服务两个方面,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在改变投入要素相对价格方面,政府政策着眼于降低设施农业的前期进入门槛,以及引导行业层面的技术升级换代。设施农业初始投资较大,有较高的进入门槛,为此在鼓励设施农业大规模发展阶段,荷兰、日本和以色列对温室或大棚设施建设进行补贴,补贴资金通常达到设施建设成本的40%—50%,日本这类补贴比例甚至高达60%—70%。除了直接补贴,政府也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在设施农业升级换代中,政府政策引导主要对特定技术方向进行差别化补贴。以荷兰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不再简单补贴设施建设面积,而是改为对节能型温室、照明系统升级、生物肥使用以及有机种植等发展方向进行补贴,引导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从粗放型经营向绿色集约型经营转变。日本和以色列则通过专项补贴,鼓励利用环境友好、可循环使用的薄膜等覆盖材料。
在提供行业公共服务方面,政府政策主要着力于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强化设施农业技术的供需衔接、推广以及标准订立等。20世纪60年代初,荷兰政府积极参与欧共体的共同农业政策,从此广阔的欧洲市场连接为荷兰设施农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现今,向德国出口的农产品占到荷兰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有些品类甚至高达80%。除了开拓市场,荷兰农业管理当局还委托农业环境工程研究所 (后并入瓦格宁根大学),分别于1978年、1985年和1997年制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施工安全标准和荷载标准,为温室设计的规范化管理和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为促进设施农业技术供需衔接和普及推广,三国政府或行业组织汇集农业生产经营需求,研究机构按需提供解决方案,农技推广部门结合区域特点对农户开展有针对性的种植指导。
主要在关键共性技术、材料和工艺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在荷兰,以瓦格宁根大学和所属研究机构为核心的一个区域,聚集了大量国际顶级跨国食品公司、科研院所,集聚了15000名左右农产品及食物领域的科学家,现已成为全欧洲乃至全世界最著名的农产品和营养研发中心。荷兰政府投入大量经费用于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的创新研究,大幅度提高覆盖材料透光率、增加太阳能入射量;加大自动化机器人技术、自动传输系统和收获分机系统的开发应用。荷兰私人部门研发投入比例在欧洲名列第二。科学技术方面的巨大投入,夯实了荷兰设施农业的基础竞争力。
日本和以色列在设施农业科研领域每年也有大量人力物力投入。以色列政府每年农业科研经费支出占到农业产值的3%,农村发展部下属的农业研究组是该国最重要的政府研究机构,共有200名农业科学家、340名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此外还有250个毕业生与博士后在不同的研究所工作。除了政府研究机构,以色列还有3500多家高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包括材料、化工、电子、基因、细胞、生物工程方面的研究。在最著名的农业灌溉领域,以色列开发了一系列适应不同环境的灌溉解决方案,多种感应器配套等,为气候条件恶劣地区发展设施农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日本精准化、标准化的蔬菜生产,与日本科学技术发展进步密不可分。日本设施园艺的地膜覆盖栽培、温室环境计算机综合调控、工厂化育苗、机器人嫁接和植物工厂等技术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荷兰、日本和以色列不仅在设施农业农产品生产方面具有国际竞争力,在育种育苗、机械设施、市场流通、物流配送等配套产业方面,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荷兰是世界花卉、球茎、盆栽、蔬菜及水果的全球网络中心。20世纪60年代开始,荷兰就建设了花卉拍卖市场,世界最大的切花拍卖公司落户荷兰,2010年交易量达40亿欧元,成交量约占到温室总种植量的80%。荷兰有11家蔬菜拍卖市场,年交易额占到设施蔬菜产量的68%。便利的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机场,为园艺在荷兰的集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荷兰的物流供应链能够将当天的切花送到纽约。除了直接出口设施蔬菜和花卉产品,荷兰也是世界最大的种子出口国,每年出口种子约15亿欧元。欧洲市场每年65%新植物品种源自荷兰,荷兰育种商的种植品种专利占比超过40%,欧洲以外80%的温室都是荷兰制造。交易市场、物流设施、育种育苗、温室设施的互补配套,为荷兰设施农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的配套支持。
日本蔬菜进入市场以农协组织为主,提高了组织化程度,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了种植农户利益。同时,为促进蔬菜合理流通,日本政府非常重视蔬菜出售规格标准化,规定了蔬菜上市所应具备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在以色列,有专门的研究服务机构,对蔬菜、水果外形、口感、营养成分等进行细致研究和区分,指导农民区分标准售卖。以色列的育种育苗、灌溉设备等配套产业也非常发达。近年来,以色列每年出口超过20亿美元的设施园艺设备和技术服务以及15亿美元的蔬菜种子。
三国设施农业快速发展还应归因于完善的农户合作。良好的农户合作,一方面有利于强化普通农户的市场连接性,改善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不利局面,提升农户参与分享设施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收益的能力,夯实设施农业发展的长期内生动力基础;另一方面,也为满足分散农户的生产服务需求提供了便利,使得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适配更加有效。
荷兰的合作社有简单型和复杂型两种类型。简单型合作组织通常是一个类似协会的非盈利组织,将若干从事同一产品种植或养殖的农户组织起来,将产品集中到市场出售,参与的农户(会员)缴纳一定的会费。复杂型合作组织则是一定区域内农户社员的联合,开展包括供销、生产、信用方面的合作。日本农协除了对区域内农产品流通渠道有较好的管理、控制和协调外,还拥有合作金融体系,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以色列的合作组织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基布兹、莫沙夫、莫沙瓦,这三类组织合作程度和连接紧密度逐一递减,但都属于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农民负责种植和养殖管理,社区公共产品、农产品购销、农技服务等由合作组织承担。
从荷兰、日本和以色列的经验来看,设施农业在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农业产出效益和竞争力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应当把设施农业提质增效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领域,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设施农业发展离不开设施装备、覆盖材料、信息电子、育种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国家要加大对设施农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新型材料等研发支持力度,加快关键设备国产化及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把国产设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尽快形成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设备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科研机构和农户之间的连接机制,发挥好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与社会科研机构应用研究的互补耦合作用,构建以农户需求为导向的设施农业技术装备创新体系和新技术推广体系。
设施农业往往前期投入较大,对信贷和保险服务的需求有别于以粮食及经济作物为主的一般农业生产。要顺应设施农业发展的需求和特点,加快推进设施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试点,扩大保险品种覆盖面、提升保额,逐步构建有利于设施农业发展的保险险种体系。要加大财政贴息、担保基金等对设施农业发展的支持,通过开发融资租赁、设施抵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适应设施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