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8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指南》。
二、在线申报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方向申报入口),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四)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按有关要求提交。
必备相关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完税证明,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研发人员学历、职称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障人员清单等(如属临时聘请或合作的研发人员,需提供临时聘请或合作的证明材料),研发设施设备需提供相关图片及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研发或试验和示范基地需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合作的证明材料,包括产权证、租赁合同、合作协议及土地的红线图等。
申报单位还需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要求,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
项目申报单位出具材料真实性申明,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三、注意事项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24: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7:00。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60号窗口)
联系电话:65203097
六、申报咨询电话
申报指南业务性问题咨询: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农业科技处;电话:6534262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
附件:2018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申报指南.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