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范围
1.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2018年由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
2.科技园区。对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园区以及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给予园区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定的运营补贴。
3.范围。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的平台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包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科研设备的购置维护、质量检测、投融资服务、招商、辅导与培训、项目路演等,不包括基础建设、日常办公用品、房租、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等支出。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1.支持方式:奖励和后补助。
2.支持额度:
(1)奖励。对2018年由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后补助。园区内创新平台建设的运营补贴,按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投入的运营经费的50%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2018年认定省给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和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奖励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
2.申请报告;
3.认定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二)后补助。
1.专项资金申报书封面;
2.申请报告:重点体现2017年度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效,以及用于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的支出小结。
3.附件材料。
(1)2017年度平台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平台2017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科研设备的购置维护、质量检测、投融资服务、招商、辅导与培训、项目路演投入资金额度及资金来源,并列出相关支出明细表;
(2)相关支出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3)开展活动的影像图片、媒体相关报道等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必要的相关材料。
四、时间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60号窗口),联系电话:65203097。
申报咨询方式
海南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冯桂珍 65333525 13907560759
附件: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封面.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