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 年)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是世界通用语言,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标准与政策、规则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为互联互通提供重要的机制保障。为贯彻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 2017 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在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的基础上,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新阶段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ISO)大会对标准化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引领、创新合作、互利共赢、滚动实施原则,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相互兼容,大力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则的有机衔接,以标准“软联通”打造合作“硬机制”,努力提高标准体系兼容性,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促进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和人文交流深入化,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和有力机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交流互鉴、开放包容、互联互通、成果共享的标准国际化发展新局面,基本建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国际化工作新格局,中国标准与国际和各国标准体系兼容水平不断提高,标准化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充分发挥。
——标准化开放合作不断深化。巩固提高与欧洲、东盟、金砖国家、东北亚、北美、非洲、大洋洲等区域国家标准化合作水平,拓展延伸与中东欧、中亚、西亚、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渠道,基本实现全面建成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畅通的标准化合作机制。
——标准“走出去”步伐更加坚实。努力推动与沿线国家新发布一批互认标准,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打造一批海外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一批援外标准化培训项目。
——标准互认领域不断扩大。成体系部署中国标准外文版制定计划或任务不少于1000项,开展重点领域标准中关键技术指标比对数量力争达到 2000 个。
——中国标准品牌效应明显提升。持续提升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一致化程度,制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领域中国标准名录,推动中国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应用。
三、重点任务紧紧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聚焦互联互通建设关键通道和重大项目,针对重点国家和区域,开展基础设施、产能合作、贸易金融、能源环境、减贫实践等标准化全领域合作,促进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项目的全方位对接,推动标准研究、制定、互换、互译、互认、转化、推广等全过程融通,努力实现各国标准体系相互兼容,树立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标准新形象。
(一)对接战略规划,凝聚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 国际共识。推动《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 年)》等中国战略规划与沿线国家或区域标准化战略规划对接,寻求合作契合点,研究建立合作机制。开展沿线重点国家以及国际、区域标准组织的标准化政策、战略研究,编纂《全球标准化战略汇编》。 以《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倡议》 为契机,加快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塞尔维亚等 12 个签署协议国家合作对接,推动将标准化纳入国家外交、科技、商务、质检等国家间合作框架协议。
(二)深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合作,支撑设施联通网络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持续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外文版制定。在能源基础设施方面,开展沿线国家油气管道标准分析研究,加强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在电力、电网和新能源等领域国际标准化合作,促进国家和地区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在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倡导研制城市间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在沿线国家开展中国数字电视技术标准、中国巨幕系统和激光放映技术、点播影院技术规范的示范推广,推动联合开展本 地化数字电视标准制定。
(三)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标准化合作,推动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在石油天然气、核电等产能合作重点领域,在工程项目设计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和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采用科学适用的标准体系,助推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落地。在建材、纺织、 钢铁、有色金属、农业、家电等优势产能领域,帮助沿线重点国家完善标准体系,提供标准化信息服务。在航空、船舶、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领域,联合沿线国家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完善国际标准体系建设。
(四)拓展对外贸易标准化合作,推动对外贸易发展。 在自贸区谈判中,积极推进标准协调一致。在亚太经合组织、太平洋地区标准大会等区域组织,积极倡导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与北美、日韩、东南亚等重点区域国家间标准的一致化程度。支撑中欧班列建设,完善物流服务、托盘、国际货运 代理等标准化合作,提高运行品质。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国际合作,发展电子商务标准服务新模式。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诚信电子商务网络,推动中、俄、欧铁路跨境电商物 流业务发展标准合作。促进电子商务数据服务、物流应用、追溯体系标准化,实现线上线下、国内国外一体化发展。
(五)加强节能环保标准化合作,服务绿色“一带一路” 建设。加快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研究制定,推动产品标准体系构建,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认可合作交流,推广绿色产品标准,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的国际互认,减少绿色贸易壁垒,促进绿色贸易发展。推进绿色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以标准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维护过程中的绿色化、低碳化水平,强化生态环境质量保障。深化节能领域标准化合作,推动与区域重点国家节能标准的协调,开展制冷空调、照明产品等节能标准化合作研究,支撑绿色产业和生态环保合作项目建设。
(六)推动人文领域标准化合作,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强化标准化人员交流,推动标准化专家、技术人员交流互访,开展沿线国家标准化人员培训,夯实合作基础。促进人文领域标准制定合作,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修复和展览、博物馆、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等领域,与沿线国家合作开展标准制定研究。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旅游标准化合作交流,推介旅游业标准。开展与沿线国家在艺术品质量管理标准化的交流互鉴,促进艺术品鉴证质量溯源、交易、流通和展示标准化应用合作。
(七)强化健康服务领域标准化合作,增进民心相通。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制修订合作,加快药材、药产品、医疗器械、名词术语与信息学等方面国际标准研制工作,共同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促进养老、积极辅助生活、家政标准化合作,组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和有关机构在相关国家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应用,对有需求的沿线国家开展养老、家政人员标准化技能培训等。加强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域的合作,促进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八)开展金融领域标准化合作,服务构建稳定公平的国际金融体系。围绕银行产品服务描述规范、第三方支付等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领域,深化与沿线国家金融标准化合作,共同制定金融国际标准。欢迎沿线国家当地银行机构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积极推广CIPS业务标准。
(九)加强海洋领域标准化合作,助力畅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海上装备、海洋观测、海洋产业等重点领域,积极倡导制定国际标准。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等海洋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推动国家间海洋标准互认,提升沿线各国海洋标准体系兼容性。
四、专项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国家、重要平台和重要基础,统筹全国标准化资源,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地方作用,集中开展一批“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专项行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标准外文版发布、国际国内标准比对、海外标准化示范、区域标准联盟建设等方面突破,带动政策、规则、标准的整体联通。
(一)国家间标准互换互认行动。在双边贸易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推动国家间标准化主管机构开展标准互换互认和标准比对工作,努力提高标准一致性程度。持续推进标准互换互认,进一步扩大标准交换范围,开展交换标准的翻译、比对和适用性分析验证工作,形成全面的互认标准目录。进一步推进与英国、法国等在铁路、农业食品、电子医疗、老年经济、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标准一致性提升合作,促进国家间标准体系相互兼容。
(二)中国标准国际影响提升行动。在电力、铁路、船 舶、家电、冶金、中医药等领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先进性和系统性,建立重点标准走出去项目库,推动建设标准化海外示范工程,加强境外产业园区、经贸园区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城市间标准化合作,在青岛、杭州、深圳、包头等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沿线国家间标准化实践的交流互鉴。
(三)重点消费品对标行动。针对重点消费品,面向主要贸易国家和沿线重点国家,组织开展消费品标准与国际国外标准、技术法规的比对工作到2020年,完成300个重点消费品标准约500项技术指标的比对工作。积极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转化重要国际标准200余项,全面推进与主要贸易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发布外文版的中国消费品标准。积极参与家用电器、玩具、制鞋、纺织品、家具、烟花爆竹等消费品国际标准制修订。
(四)海外标准化示范推广行动。开展国际产能标准合作示范,围绕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装备,建设标准海外应用示范项目。推进全球能源互联网标准化合作示范,开展蒙古、俄罗斯、巴基斯坦等跨国电网互联领域标准需求分析,推动制定双边或多边跨国电网互联的国际组织标准,并在跨国联网工程中应用。强化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粮食、茶叶、果蔬、棉花等大宗、特色农产品领域,示范推广种子种苗、植物品种保护、种植(养殖)管理、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流通、农业投入品、农机装备等标准。
(五)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行动。围绕“一带一路”建 设重点领域,开展1000项中国标准外文版制定。在交通运输、石油天然气、电力、信息技术、金融、海洋、铁路等领域,重点开展国家标准外文版制定。加强行业标准外文版制定工作,鼓励各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快速制定形成标准外文版的政策措施,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开发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语料库。鼓励地方、团体和企业等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积极参与标准外文版制定。鼓励外资企业申报和参与标准外文版制定项目。
(六)标准信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开展标准信息交换,以标准信息交换带动标准互认。加强政府、智库、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标准信息服务。提供“一带一路”建设标准信息服务,聚焦国际运输、能源、水电、家电等重点领域,集成标准指标比对研究成果,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的标准信息服务。加强区域标准研究中心信息服务,发布“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信息。推动建设中国浙江义乌标准博物馆。与中国-东盟信息交流中心、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合作推进“绿色智慧标准馆”建设,加强沿线国家标准信息资源共享。
(七)企业标准国际化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搭建企业国际标准化创新示范基地,畅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渠道。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人才的专题培训,提升企业标准化人才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青岛、深圳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和杭州国际标准化会议基地等,为中国企业、科研机构标准化人员等提供固定的标准化培训和对接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机制。
(八)标准国际化创新服务行动。发挥标准的平台性作用,配套服务国内外主题涉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论坛或博览会,推进标准、质量与品牌的全面发展。打造国际标准化论坛(青岛),推动设立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标准专题论坛,形成与沿线国家的标准化专题固定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中国家用电器标准与技术产业联盟开展境外专业标准化创新服务。着眼打造一批共建“一带一路”海外标准化合作示范项目或示范工程,实现区域标准联盟建设突破,推动沿线各国加强标准化互联互通共识。
(九)标准化助推国际减贫扶贫共享行动。借鉴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标准化成功案例和模式,开展精准扶贫标准化培训交流和综合示范项目,为“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培养精准扶贫标准化人才,帮扶建立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框架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推广和交流中国经验。在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等产业扶贫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推动村级光伏扶贫等产业扶贫的国际标准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法规保障。推动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 行动计划要素纳入与沿线国家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为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机制经费保障。发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盘活存量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对初见成效的 标准化项目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做好有关项目的经费保障工作。
(三)评估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落实重点任务和优先推进项目,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表。加强对行动计划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提出调整计划、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宣传引导。通过多双边交流活动等形式,加大对相关工作政策和信息的宣传力度,发挥政府部门在信息引导、政策扶持、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作用,调动相关协会、学会、商会、产业联盟的积极性,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和推介工作,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联通“一带一路”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