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8年)
1、 序言
1.1 2015年12月3日至5日,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暨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来自中国和50个非洲国家(以下简称“双方”)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代表团团长、非洲联盟委员会主席以及外交部长和负责经济合作事务的部长分别出席了峰会和部长会。
1.2 双方满意地回顾了中非关系发展历程,高度评价中非合作论坛成立15年来为推动中非关系全面、深入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认为论坛是中非开展集体对话的重要平台和进行务实合作的有效机制。
1.3 双方认为,中国正在致力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非洲正在落实《2063年议程》及其第一个十年规划,中非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双方应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动互利合作提质增效,确保共同繁荣。
1.4 双方对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行动计划(2013—2015年)》得到有效落实感到满意,决心本着《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宣言》精神,共同建立并发展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合作共赢、文明上交流互鉴、安全上守望相助和国际事务中团结协作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5 为落实会议成果,围绕“中非携手并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这一主题,规划今后3年中非各领域友好互利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并一致通过本行动计划。
2. 政治合作
2.1 高层互访与对话
将继续鼓励高层互访与对话,巩固传统友好,增进政治互信,深化战略共识和协调。
2.2 磋商与合作机制
2.2.1 为加强中非关系与合作的规划和落实,双方同意完善并鼓励中国与非洲国家双边委员会、战略对话、外交部政治磋商、经贸联(混)合委员会等机制建设。
2.2.2 不断增强中非外长定期政治磋商机制作用。
2.3 立法机关、协商机构、政党、地方政府交往
2.3.1 加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非洲国家议会、地区议会、泛非议会、非洲议会联盟的交流与合作,巩固中非传统友谊,促进互利合作。
2.3.2 扩大和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与非洲国家议会、地区议会、泛非议会和非洲议会联盟的交流与合作。
2.3.3 深化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与非盟经济社会文化理事会及非洲各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等相关机构的交往。
2.3.4 加大政党高层交往频率,提升干部培训合作水平,深化双边和多边政治对话,加强治国理政和发展经验交流。
2.3.5 加强地方政府交流与合作,支持双方建立更多的友好省市关系,支持“中非地方政府合作论坛”机制化。
2.4 中国与非洲联盟及非洲次区域组织
2.4.1 认识到非盟在维护非洲和平与稳定、促进非洲发展、推动非洲一体化进程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赞赏中方为支持非洲和平稳定发展和一体化所作的努力和贡献。
2.4.2 赞赏中国与次区域、泛非组织和非盟关系全面发展,同意保持双方高层交往势头,继续完善战略对话机制,加强战略互信和务实合作。
2.4.3 中方赞赏非盟通过《2063年议程》及其第一个十年规划,将继续支持非盟为建设一个联合、一体化和繁荣的非洲,实现非洲自身和世界的和平所作努力。
2.4.4 中方赞赏非盟委员会加入中非合作论坛以来发挥的积极作用,将继续加强并支持中非合作论坛与“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的合作。
2.4.5 积极落实《关于促进中国与非洲开展铁路、公路和区域航空网络和工业化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用好非洲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联合工作组等现有合作机制,推进中国与非盟在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
2.4.6 非盟赞赏中方在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设立中国驻非盟使团。中方邀请非盟尽快在北京设立代表处。
2.4.7 中方将继续通过人力资源开发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支持非盟和非洲次区域组织的能力建设。
2.4.8 中方将与非洲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建立健全经贸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和多边经贸合作。中方鼓励并支持非洲自贸区倡议,将探讨启动自贸区合作的可行性。
3. 经济合作
3.1 农业与粮食安全
3.1.1 认为加强中非农业合作,助推非洲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帮助非洲实现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应列入中非合作的优先领域。该领域合作将根据现行规则要求,推动非洲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产量、加工水平和收入,促进粮食安全。
3.1.2 继续加强农业政策磋商、规划设计等领域合作,通过援建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派遣农业专家开展技术合作、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等方式,支持非洲国家实施“非洲农业综合发展计划”。非方赞赏中方为推动实施该计划给予非洲国家的支持。
3.1.3 中方将在非洲实施农业示范项目,建设或升级援非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有效发挥示范中心在农业研究、示范、培训等方面的作用,扩大培训,传授育种和种植技术,支持非洲国家提高农业单位产量。
3.1.4 中方将继续向非洲国家派遣30批高级农业专家组,提供农业职业教育培训,扩大为非洲国家在华培训农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提升农业整体技术与管理水平。
3.1.5 中方将帮助非洲国家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在非洲100个乡村实施“农业富民工程”,向非洲国家提供紧急粮食援助。
3.1.6 参照非盟和“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做法,积极推进在“非洲农业综合发展计划”框架下的项目设计、融资和管理等合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供支持。
3.1.7 中方将继续同非洲国家共同实施农业优质高产示范工程,鼓励与引导中国农业科研单位、企业等同非洲国家共同开展农作物优质高产试验示范,建立中非农业科研机构“10+10”合作机制,重点推动在育种制种、植物保护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提高非洲国家粮食、棉花和其他重点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3.1.8 中方将鼓励并支持中国企业在非洲开展农业投资,在粮食种植、仓储、卫生和植物检疫、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林业、渔业等领域实施合作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为非洲国家实现以本国农业生产和加工为支撑的长期粮食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3.1.9 鼓励农产品贸易,完善贸易政策,评估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方式,不断扩大中非农产品贸易规模。
3.1.10 中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内同非洲国家加强农业合作,探讨与其他组织和国家共同开展对非农业合作。
3.1.11 非方承诺在农业政策交流、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支持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发展能力建设及农业全产业链投资等重点领域同中方开展合作,提高非洲农业产量,增强非洲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并根据当地法律为中国企业在非开展农业投资及贸易营造良好环境,在农业、土地、农业基础设施、财政金融、保险方面提供包括优惠政策等在内的支持。
3.2 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
3.2.1 认为工业化是非洲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中非开展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互有需要、互有优势、互为机遇,双方愿将中国优势产业和优质产能同非洲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多元化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双方合作全面发展。
3.2.2 本着义利并举、合作共赢、开放包容、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绝不以牺牲当地的生态环境和长远利益为代价。
3.2.3 充分发挥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规划、政策协调和产业对接,促进产能互利发展。
3.2.4 中方愿将非洲作为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的优先对象。非方欢迎中方优质劳动密集型产能向非洲有序转移,帮助非洲增加就业、税收和外汇,实现技术转让和共同发展。双方同意优先选择几个非洲国家打造先行先试示范点,合作新建或升级一批工业园区,并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为全面、有序推进中非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积累经验,探讨有效途径,提供合作样板。
3.2.5 中方将设立首批资金100亿美元的“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支持中非产业对接与产能合作。
3.2.6 中方将向非洲国家派遣政府高级专家顾问,提供工业化规划布局、政策设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3.2.7 非洲国家将继续尽力完善法律法规和基础设施、出台优惠政策、提供高效务实的政府服务,为吸引中国企业投资、承接中方产业和产能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实现双方互利。
3.3 基础设施建设
3.3.1 认为基础设施滞后是制约非洲实现自主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决心采取切实举措,优先鼓励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采取“公私合营”或“建设-经营-转让”等多种形式,扩大投资规模,支持非洲国家和非洲的旗舰项目,尤其是“非洲基础设施发展计划”和“总统优先基础设施倡议”,支持铁路、公路、区域航空、港口、电力、供水和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非洲国家建设5所交通大学,促进非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一体化进程。
3.3.2 根据非洲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深入探讨并推进非洲次区域互联互通和一体化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合作。同意兼顾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