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榜样”通常指典型的、值得人们学习且具有教育意义的模范人物,具有参照性和激励性。“榜样教育”的本质是对受教育者进行优秀品质和高尚境界的内化。家庭中注重运用“榜样教育”,有助于培养子女良好的生活习惯、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正确的价值观念。现实中,家庭中的榜样教育的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对相关现状进行了总结,并产生了启示与思考。
古今中外,青少年教育中都十分重视运用“榜样”的力量来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正确的价值观念。英国学者菲尔丁曾说过,“典范比教育更快,更能强烈地铭刻在人们心里”;前苏联作家法捷耶夫曾谈到,“青少年的思想愈被范例的力量所激励,就愈会发出强烈的光辉”;南朝宋史学家范晔在《后汉书》提到,“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习近平同志也曾指出,“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
一、家庭中的榜样教育及其效用
日常生活中,“榜样”通常指典型的、值得人们学习且具有教育意义的模范人物,具有参照价值和激励作用。“榜样教育”具有示范性、激励性和生动性,指教育者结合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环境,引导受教育者学习合适的榜样人物及模范事迹。
众所周知,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等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它除了承担繁衍和哺育个体的功能外,还承载着经济、安全、教育、社会化等功能。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曾说:“家庭者,人生最初之学校也。一生之品性,所谓百变不离其宗者,大抵胚胎于家庭之中。习惯固能成性,朋友亦能染人,然较之家庭,则其感化之力远有及者。”由此看出,家庭的特殊性不仅使其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和认识社会的第一所学校,也使家长成为子女既无法选择又朝夕相对的第一任教师。因此,在家庭教育中,家长既是榜样教育的模范人物,又是榜样教育的执行领袖,更是内容与方法的统一整体。
现实中,家庭里的榜样教育主要是通过亲子之情的感化激励、家庭生活的点滴渗透、家庭氛围的感染熏陶以及父母长辈的言传身教等,实现家长与子女价值观念、思想态度与行为习惯的共鸣、认同和效仿。正如《颜氏家训》中所说,“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
二、家庭中榜样教育的应用现状
根据儿童认知发展规律,我们得知:学前期(2-7岁)儿童开始逐渐形成表象思维,逐渐体现模仿能力,并强烈地以自我为中心;小学阶段(8-12岁)儿童开始产生逻辑思维,其思想开始易变,行为模仿能力也不断提升。青少年阶段(13岁以后)逻辑运算能力不断加强,开始具备推理总结、价值判断等能力,并接近于成人的思维水平。根据儿童认知发展规律,我们得知家庭中的榜样教育主要体现在:
一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引导阶段(即学前期及小学阶段)。这一阶段,家长作为子女认识外界的主要榜样,通过鲜明、直接、频繁的言行示范,能够使自身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在潜移默化中对子女产生更加深刻、全面的影响,并引导子女逐步形成自身的价值观念、道德判断和行为习惯。正如教育专家刘良华教授而言,“父母是天然的教师,他们对儿童,特别是幼儿的影响最大;家庭教育是人的成长的根部和根本,它是“培根教育”。
二是媒介宣传、舆论参与的跟从阶段(青少年阶段)。随着认知能力的不断增强、生活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学习环境的不断变化,媒介宣传的榜样教育开始广泛影响青少年。与此同时,在家庭的榜样教育中,家长也开始出现强制式、灌输式、说教式的手段,并以命令式的口吻随时、随地“提醒”子女向他人学习,以打压式的方法无心、无意地拿子女大肆“比较”。
客观而言,我国大多家庭的榜样教育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单一的方法造成了效力不足,多数家庭往往流于对榜样人物、榜样事迹的简单表述和说教式的号令主张,并没有分析其产生背景,也没有挖掘其深刻内涵,甚至没有考虑过子女的年龄层次、理解水平和接受程度等。其次,功利的目造成了情感抵触,长期以来,以考试为核心的教育体制和实用主义思潮挥之不去,部分家长对榜样教育的激励作用仅仅局限于子女的学习成绩等显性优点,忽视了子女的人格品性、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等隐性优点。再次,自身认识不足造成了榜样意识薄弱,现实生活中,大多家长疲于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质文明的升级,对子女虽然能在物质方面充分满足、尽显关爱,但是忽视了自身应树立良好榜样和发挥示范作用。
三、启示与思考
(一)增强“榜样”意识,坚实“榜样”地位
就家庭教育而言,家长是与子女接触最多、影响最深的人,家长的“榜样”影响,无论是对子女的人生还是社会的发展,都产生着奠基开路的重要作用。严格来讲,其“榜样”形象的主要表现并非衣着容貌,而是以具体的思想言行所渗透出的人格品德和生活作风。因此,家长必须深刻认识自身的家庭地位,绝对不能将自身仅仅局限于“养家糊口”的作用,更应凸显“言行示范”的作用,并且跟随时代的步伐,不断提高文化素养、道德修养和处事涵养,做一名与时俱进的“启蒙老师”。
(二)创新教育方法,强化教育实践
传统的单向、灌输式榜样教育必须向双向、互动式榜样教育过渡转变。家长要尊重子女的身心成长规律和心理需求,实事求是地帮助子女分析榜样人物、榜样事迹的具体成绩、产生背景和影响意义,并及时把握子女的反应态度,及时与子女交流看法,及时分析子女产生的认知偏差。只有达到共鸣与认同,才能优化子女的良好行为。此外,还应强化榜样教育的实践意识,通过开展寓教于乐的亲子活动,给子女提供实践榜样精神的机会。
(三)避免功利教育,参与“明星榜样”教育
榜样教育绝不能仅为了激励提升子女的学习成绩,也绝不能对子女及其同龄人局限于简单的比较和草率的结论,更应该着力增强准则意识、规范道德行为和丰富精神世界,尊重子女的偏好和选择,肯定子女自身的价值和能力。在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正能量的前提下,家长们应帮助子女全面、多元地选择榜样人物和榜样事迹,培养子女识别榜样、选择榜样、效仿榜样的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与此同时,当今各类媒体所展现的明星偶像文化具备极强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其时代感强、贴合度高,容易使青少年产生心理认同和明星崇拜。家长不应对子女的追星行为嗤之以鼻和严压打击,而应引导其从崇拜明星到全面的认识明星、辩证地批判明星以及努力使之成为对社会和家庭有贡献的“明星”。
(四)多元价值观不可避免,主流价值观必须牢固
当代社会处于转型时期,社会价值观更加多元,社会问题更加复杂,社会心态更加矛盾。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做过一项调查,研究发现:相对于传统意义的科学家,乔布斯、比尔·盖茨、马云、李开复等创造商业神话的科技人物更加受到尊崇,从科学偶像到商业偶像,折射了青少年价值观的重大转型。因此,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时代,家长们要做到挖掘商界精英与科技人物们成功背后的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创业创新等榜样内涵,增强子女的荣誉感和进取心。尤其是在我国慈善事业不断的形势下,家长们还可结合名人回馈社会等现象,培育子女形成良好的公益慈善意识和生命价值观,促进提升子女的自尊感、成就感等,提高子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周静.家庭德育中的“榜样”效用及存在问题[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1(3):88.
[2]王莉.论榜样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J].现代企业教育,2015(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