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建立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相适应的院所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以院章程为根本遵循,推动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院所制度。优化院本级组织结构,使部门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运行更加高效。完善院属科研单位、热区研究院和各类创新平台治理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和人才队伍体系化、协同化,有效激发科技创新潜能。理顺试验场与6个法人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与海口实验站的治理关系,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附属单位工作体系。推进放权强所,赋予院属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同时建立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确保科研项目取得成效。加快科技创新管理职能转变,把更多精力聚焦到定战略、定制度和创造良好环境、做好优质服务上来。大力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科技人才有英雄用武之地。
官微二维码
官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