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才发展机制不断创新。放活院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立权,下放公开招聘组织自主权、结果审批权和干部借调权,优化全院收入分配管理机制,扩大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恢复湛江院区“三所一站”法人治理,规范院(所)属地方法人事业单位治理体系。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强化“重实干、重业绩”导向,首次开辟“绿色通道”“青年通道”,不拘一格选聘人才,促进一批优秀人才有为有位。
二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提任处级干部17名,其中80后10名、博士6名,交流处级干部11名,部分领导干部转聘至专技岗位,逐渐形成以70后为主体的所级班子和80后为主体的处级干部队伍。选派援藏、农业外交官等40多名干部赴重要岗位挂职借调、学习历练;组织举办青年干部能力建设等各类干部培训班12期。
三是人才引培能力不断提高。新增国家“杰青”“神农英才”等国家级人才4人,认定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165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引进人才103人,获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3人。招录博士、博士后等各类人才112人,首次招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3人。大力实施“热科优青”计划,首批遴选15名“热科优青”,在科研项目、职称评审、成长导师配备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