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内容及要求标的物招租信息表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最低价(元/㎡.月)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租期 (年) | 说明 |
1 | 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现更名为康王中路)241号1至9层大楼 | 1305.96 | 生活、办公、金融、人才工作、农业科教培训、农业科技开发及经营 | 70 | 18.30 | 5 | 租赁期第2年起逐年递增3%,装修免租期3个月 |
备注:竞价低于最低底价均为无效报价,房屋以现状交付。
二、竞租单位或自然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债权债务不良记录、无合同纠纷,遵守市场经营规则、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道德。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竞租方请以电话方式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2日18:00。竞租方必须向招租方登记备案,未向招租方登记备案的潜在竞租方均无资格参与本次竞租。
四、受租方确定程序
1.报名
报名及准备投标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⑴租金报价单
⑵经营范围承诺书(行政、事业单位免于提交)
⑶单位或自然人无违法经营记录承诺书(行政、事业单位免于提交)
⑷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个人征信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免于提交)
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及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应标免于提交)
⑻房屋装修改造承诺书及实施方案
2.现场踏勘
报名后可进行现场踏勘。
3.资格审核
招租方在2022年4月12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核,并于4月12日18:00前把报名结果通知各意向投标单位。
4.竞租保证金缴纳
竞租方于2022年4月12日17:30前,将相应的竞租保证金汇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州实验站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荔景苑支行
账号:44045001040000650
5.竞租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合法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租金报价单,房屋装修改造承诺书及实施方案等竞标材料于2022年4月13日10:00前到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现更名为康王中路)241号会议室等候参与竞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时不来者,当弃权处理。
竞租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竞价方式,投标单位或自然人的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最低竞价,以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方。本次招租不设保留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可再次竞价,直至确定第一中标人为止。
6.公示
“招租小组”由招租方组建,负责整个项目的招租工作。“招租小组”根据竞租结果形成小组集体意见,确定合格的受租入围单位或自然人,提供给单位讨论决定,并在单位公示栏及网站公示拟受租方名单,公示无异议及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安排签订正式协议。
7.签约
如受租方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或明确放弃租赁的,则招租方将废除其受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租方有权从合格的受租候选人选定第二受租方进行合同洽谈并签订合同,依次类推。
五、其他
1. 竞租方具备及开展农业人才工作、农业科教培训、农业科技开发及农业科技产品经营业务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租期原则上5年,租期届满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第2年起逐年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为先支付后使用,每季度支付一次。
3.装修免租期3个月,房屋装修改造承诺书及实施方案需包括如下内容:
⑴承诺及实施完成消防通道安装工程(达到消防许可)。
⑵承诺及实施完成房屋电线路重新安装工程。
⑶承诺及实施完成房屋供排水线路重新安装工程及墙体防渗水改造工程。
⑷承诺及实施完成房屋其它改造工程(非主体结构改造,不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
4.承租方应做好前期考察,充分考虑使用性能和价格问题,竞租后不得以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为由撤销竞租结果。
5.该房屋不能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噪声、震动以及污染严重等行业经营。承租期间自行处理好周边卫生、噪音、环保等事项,如被投诉,自行承担整改责任和相应费用。承租期间因违法、违规等,被有关政府部门勒令限期整改的,必须按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手续,甲方给予配合。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证为由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7.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结束后,未受租的竞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退还。受租方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余部分通过转账方式退还,不足部分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补齐。遇到以下情况,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报名截止后竞租开始前,竞租方撤销竞租的。
⑵在竞租活动中有串通行为的。
⑶报价中竞后,中竞方放弃租赁的。
⑷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8.承租方对所租赁房屋只享有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出售和抵押。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石,13826973537;陈秀龙,13825088525。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州实验站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