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联合印发《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水稻、鲜食玉米两大作物品种,探索建立海南省级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以下简称DUS测试)同步试验机制,支持优良品种快速转化与应用,促进海南种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申请同步试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海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开展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至省种子总站。省种子总站对符合参加区域试验条件的申请品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报送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儋州)分中心(以下简称DUS测试中心)。经DUS测试中心审核同意盖章后,由省种子总站、DUS测试中心共同组织开展同步试验。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审协中心)做好品种权申请的咨询指导工作。
《方案》明确,同步试验要严格按照区域试验和DUS测试的相关技术规程进行种植和管理。同步试验优先由DUS测试中心承担,也可在省种子总站和DUS测试中心共同确认的试验点进行。同步试验非DUS测试中心承担的,由DUS测试中心对相关测试品种同期开展一个周期的DUS测试复核或验证。省种子总站、DUS测试中心根据试验结果分别出具《海南省区域试验报告》《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报告》,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上述报告开展品种审定评议工作。
《方案》要求,在同步试验工作中,省种子总站和DUS测试中心要积极探索品种田间测试工作机制,运用智能化测试技术,试行“一季多点”“一点多季”“分子指纹+田间测试”等测试模式;同步试验非DUS测试中心承担的,省种子总站和DUS测试中心将对相关主体开展连续2年以上跟踪检查,跟踪检查均合格的主体,其后期承担的品种试验,省种子总站和DUS测试中心仅对其试验结果进行复核或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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