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担院平安院所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 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武装工作,推进“平安单位”建设。
2. 负责组织群防群治体系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 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处理全院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和隐患。
4. 负责组织实施院机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